矿物油包括轻质、重质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油等矿物性碳氢化合物。矿物油可漂浮于水体表面,影响空气与水体界面氧的交换;也可分散在水中、吸附于悬浮颗粒或以乳化状态存在于水中的油被水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水质恶化。 [2]
食品原料在种植、收割、晾晒再到后的加工过程中会接触到土壤或地面的矿物油、柴油、发动机的润滑油、没有完全燃烧的汽油以及被污染的空气等,这些因素都会使食品受到矿物油的污染。
被污染的原料存在的问题就是矿物油在原料中很难被去除掉,造成了矿物油在食品原料中发生逐步富集,通过各个食品的加工程序,制成的成品中含有大量矿物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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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GB 2760—2014《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矿物油可以作为消泡剂、脱模剂、防黏剂和润滑剂用于发酵工艺、糖果、薯片和豆制品的加工工艺中,但是一些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利用国际方法检测矿物油的检出限过高这一疏漏,常常在油脂中掺伪,人为加入矿物油损害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