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通风系统设计标准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3)。
2、《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2002)。
3、《简明通风设计手册》(GB50194-2002)。
4、《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9-2002)。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本公司相关资料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实验室通风系统通风柜技术参数
一)定风量系统通风柜
1、排风量
移动门在工作开启高度0.5m,面风速保持0.5m/s情况下,应在《排风柜》JB/T6412-1999技术标准规定的排风量范围内,实际排风量不得大于计算排风量的5%(计算排风量=移门宽度*移门开启高度*0.5m/s*3600秒)。
2、面风速
2.1在满足移动门位的工作开启高度0.5m,面风速保持0.5m/s条件下,排风量不变,移动门开启高度发生变化时,面风速可满足以下要求:
2.2移动门开启高度在门全开,平均面风速大于0.3m/s;
2.3移动门开启高度在0.15m,平均面风速小于0.7m/s;
2.4面风速均匀度(须带低风速侦测仪);
2.5排风柜的面风速应分布均匀,在移门开启高度0.5m,面风速0.5m/s情况下,在移门开启面积内,上下左右每隔0.3m处,取一个点,测得的面风速,其值、小值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小于15%。
3、通风柜阻力
排风柜移动门开启至位置时,在达到《排风柜》JB/T6412-1999技术标准规定的排风量和面风速保持0.5m/s的条件下,排风柜阻力应小于或等于7
0Pa。
4、其它功能要求
通风柜操作面板控制系统须为液晶显示(使用者操作起来更方便)。柜内高温报警功能;如选用KFJ-17型面风速监控声光报警器(风速过高、过低报警功能);自动延时保护装置,能彻底抽空残余腐蚀、有害、有毒气体;电压0~220V范围内任意调节功能;步进风阀执行系统任意调节功能。
第三方医学实验室设计
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于医院之外的从事医学检测的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在欧美已有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史,在我国则起步较晚,直到本世纪初才有独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出现,发展历史已有十几年。如今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发展的如火如茶,公司也为第三方医学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据国卫医发【2016】37号文件,对第三方医学实验室作出以下硬性基本规定:
1、实验室专用科室面积必须≥75%,若500m2的总建筑面积,那么一个专用科室的实验室不得少于375m2
2、建立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面积不能要有相应的科室、工作流程。
3、要有医疗废弃物暂存处;要有三废处理(污物、污水、有害气体),达标排放。
4、必须符合生物管理和医疗感染管理要求(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D NA)、临床病理)
5、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设施要齐全,如生物柜。
净化车间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C级和D级指无菌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5.0um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样管中沉洁净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其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对进入洁净区的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设置,人、物流走向合理;A级洁净区内不得设置地漏,操作人员不应裸手操作,当不可避免时,手部应及时;洁净区使用的传输设备不得穿越较低级别区域;D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应按要求;洁净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洁、易的卫生工具,卫生工具要存放于对产品不造成污染的的指定地点,并应限定使用区域;洁净室在静态条件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应定期监控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态;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